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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简介
发布日期:2024-7-11 13:32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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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方机制(政府、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三方协商机制)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格局和制度,是社会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一个重要程序。三方机制解决的是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如劳动就业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、职业培训、劳动争议、劳动安全卫生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、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等。企联组织是国家明确的雇主组织代表。

2001年,根据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第144号《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》规定原国家劳动保障部(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)、中华全国总工会、中国企业联合会正式建立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

20036月2日,国际雇主组织总理事会决议确认中国企业联合会(雇主组织代表)为国际雇主组织的中国唯一合法代表国家劳动保障(政府组织代表)中华全国总工会(工人组织代表)共同组成中国“三方代表团”出席国际劳工大会,参与有关国际劳工标准、国际劳工公约的制订及修订工作,维护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利益。全国企联组织在中国企业联合会指导下,按照政府工作部署,履行雇主职责,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。

根据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》(中发【2015】10号)及《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》(冀发【2015】24号)精神,省政府成立河北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,主管省领导任委员会主任,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。2022年,经省政府批准,省企业联合会列为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,作为全省企业代表组织,履行雇主职责,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,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级、省级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(园区)”“构架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和集体”“金牌劳动关系调解组织”“金牌劳动关系调解员”。

2023年,为更好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,省企业联合会以和谐企业建设为中心,成立了省企业联合会维权工作委员会,联合省工商联、省司法厅、省高院等有关单位,以维权促和谐,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,维权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雇主部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