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5年度河北省企业联合会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5-31 10:2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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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5年度河北省企业联合会先进工作者
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2015年即将过去。在这一年里,省企联适应经济发展“新常态”,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,各传统项目又有了新的进展。这些成绩的取得和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,各会员单位联络员的辛勤工作密不可分。为此,依照规定,省企联决定在会员联络员中评选2015年度省企联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工作者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条件
1、省企联先进工作者条件:
①及时将省企联文件送达相关部门领导,并及时反馈。
②及时、足额交纳当年会费。
③认真遵守所在企业(或单位)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省企联优秀工作者条件:
在符合省企联先进工作者条件的基础上评选省企联优秀工作者:
①热爱企联工作,督促、协调、组织本单位落实省企联相关各项工作。
②及时反馈本单位对省企联工作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。
③自担任企联联络员以来,连年按时足额交纳会费。
④本人积极参加省企联组织的相关活动。
⑤积极向《河北企联网》和《河北企业》杂志“会员单位信息”栏目提供本单位对外宣传材料或信息。
二、申报
2016年1月10日前,将《省企联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工作者申报表》传真或邮件至省企联办公室。
三、评选程序、步骤
由省企联办公室成立评选工作小组,依照评选条件评选产生2015年度省企联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工作者。
四、表彰
1、在2016年年会上进行表彰,颁发证书;
2、在《河北企业》杂志和《河北企联网》公示、宣传。
此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。
文件电子版到我会网站www.hbec.cn下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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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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